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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承土告字[20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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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0]28 | 宗地面积: | 1137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石庙偏岭运输公司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0.25 | 绿化率(%): | ≥0.3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备注:该地块规划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竞得人需为承德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司乘人员宿舍1800平方米,安排在一、二楼;客车地下停车场5400平方米,停车场出入口宽不低于3.5米,高不低于4.5米,净空高度4.5米。待项目竣工后,由承德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司乘人员宿舍1500元/平方米,地下停车场2000元/平方米回购,具体代建及回购事宜由竞得人与承德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处理。且竞得人需承担承德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出让地块院内高压线移位及停电损失费用53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19日至2010年09月06日到承德市火神庙路北2号(大芳照相馆四楼)河北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20日至2010年09月06日到承德市火神庙路北2号(大芳照相馆四楼)河北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0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9月0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9月07日09时00分在承德市东兴路七号承德市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承德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承德银行中天支行
银行帐号:5000270800019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承德市火神庙路北2号(大芳照相馆四楼)
联系人:庞先生、但先生
联系电话:0314202655813623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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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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