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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常山县国土资源局1月6日公开拍卖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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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县城北门小区西区B组团1—3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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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座落 | 编号 | 规划面 积(M2) | 用 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比率 | 起拍价(万元) | 北门小区西区B组团 | 1-3 | 97300 | 商业、住宅、办公 | 商业40年住宅70年办公50年 | 1.237 | 23.63% | 35% | 9000 |
二、土地受让方必须满足的各项条件以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二○○四年十月八日公告的内容为准(浙江日报、衢州日报均有刊载)。
其他规定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和拍卖文件。
三、拍卖方式: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土地拍卖竞价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五、拍卖竞价出让有关事项
1、拍卖地点和时间:
本次土地拍卖地点设在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详细地址:常山县天马镇白马路国土大楼。
拍卖时间: 2005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
2、报名时间及要求:
有意竞买者,可在2005年1月5日下午4时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到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1800万元。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收款单位:常山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农行常山县支行,帐号:770101040001947—11)。竞买人中标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拍卖竞价出让土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负责。备有详细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联系、咨询并索取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0)5011665、5017800
联系人:毛先生、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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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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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ΟΟ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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