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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人民政府10年12月20日至10年12月30日挂牌出让九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大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编 号
地块座落
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供地条件
规划设计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容积率
NO、2010-D-10
新丰镇大四河西侧地块
65741
商、住(商业不超过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净地
≤32%
≥28%
≥1.0≤1.7
1000
NO、2010-D-11
新团社区振兴路南侧地块
39649
商、住(商业不超过1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净地
≤30%
≥30%
≥1.0≤1.6
600
NO、2010-D-12
西团镇万家富花园西侧地块
35797
商、住(商业不超过2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净地
≤31%
≥30%
≥1.0≤1.7
600
NO、2010-D-13
草堰镇南环路北侧地块
30244
商、住(商业不超过1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净地
≤32%
≥30%
≥1.0≤1.7
400
NO、2010-D-14
南阳镇新区商住楼地块
29556
商、住(商业不超过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净地
≤30%
≥30%
≥1.0≤2.0
400
NO、2010-D-15
小海镇商业街东侧地块
26744
商、住(商业不超过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净地
≤34%
≥28%
≥1.0≤1.8
400
NO、2010-D-16
大桥镇民建街北侧地块
26999
商、住(商业25%左右)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净地
≤32%
≥30%
≥1.0≤1.8
400
NO、2010-D-17
刘庄镇振兴路西侧地块
18140
商、住(商业不超过2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净地
≤32%
≥28%
≥1.0≤1.7
400
NO、2010-D-18
草庙镇麋鹿路东侧地块
17566
商、住(商业不超过1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净地
≤34%
≥30%
≥1.0≤1.7
200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出让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NO、2010-D-10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58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10-D-11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07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10-D-12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72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10-D-13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25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10-D-14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24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10-D-15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07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10-D-16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05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10-D-17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95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10-D-18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66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四、报名条件
  
  有意竞买者于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起至2010年12月28日18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确定竞得人方法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举牌竞价,公开竞争,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九宗地按编号依次进行,参加第一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二宗地竞买;参加第二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三宗地竞买。参加第三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四宗地竞买;参加第四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五宗地竞买;参加第五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六宗地竞买;参加第六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七宗地竞买;参加第七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八宗地竞买;参加第八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九宗地竞买。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0年11月30日8时30分至2010年12月19日18时。
  
  2、挂牌时间: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至2010年12月30日12时。
  
  3、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
  
  七、成交价款的交付方式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交易起始价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行政规费及“三通一平”开发费,不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
  
  2、NO、2010-D-10地块:①在该地块中必须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以幢为单位)、平均价格不高于1780元/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源,且在开发过程中首先开工建设,并由新丰镇人民政府以平均价实施收回。②在地块东侧桥头绿地和滨河绿地由竞得人无偿代建。
  
  3、除NO、2010-D-11、12、14地块无代征外,其他地块均需代征,并缴纳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占用税。
  
  4、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详细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
  
  九、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挂牌截止日一周前在中国国土资源网(www.clr.cn)、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ate.com)、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中国大丰(www.dafeng.gov.cn)、《新华日报》、《浙江日报》、《盐阜大众报》等媒体上公告。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921820686、18921820669、18921820708、
  
  0515—83512780、0515-68855826(传真)
  
  联系人:施先生、单先生、杨女士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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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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