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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善土告字[2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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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沪杭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沪杭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元/m2)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3-6、2004-43(F-05、01)) | 世纪大道南侧,油车港东侧,施家路西侧,国际农商城北侧 | 50760.5 | 50760.5 | 商业 | 不超过3.7 | 不超过50% | 15%以上 | 40年 | 646 | 3700 | 2001-31-2(E-23) | 嘉善大道西侧,世纪大道南侧,建筑业协会北侧 | 17835.1 | 17835.1 | 商业、办公 | 3.0--4.0 | 不超过35% | 20%以上 | 40年 | 861 | 700 | 2001-31-4(E-16,21,25) | 公园西侧,白水塘路北侧,干泾港东侧,世纪大道南侧 | 46900 | 38555.6 | 居住 | 不超过3.0 | 不超过20% | 30%以上 | 70年 | 1731 | 2700 | 2001-31-5(E-11,12,13,14,15) | 车站南路东侧,白水塘路北侧,干泾港西侧 | 23446.4 | 19188.7 | 居住 | 不超过3.0 | 不超过20% | 30%以上 | 70年 | 1731 | 1400 |
二、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1日至2011年2月24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24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4日下午15: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和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2月25日下午15:30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上午8:30时至2011年2月28日下午15: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报价。
(三)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226、216室),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挂牌成交价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含依照规定另行依法征收土地契税、印花税。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六)申请人必须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七)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2003-6、2004-43号商业地块竞买保证金中700万元转为合同定金,其余30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地块竞买保证金的50%转为合同定金,其余50%转为履约保证金。定金可抵作最后一期出让价款。
(八)2003-6、2004-43号商业地块总建筑面积内九万平方米不得销售转让。
(九)开户单位: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营业部。帐号:330201040010188。 |
联系方法:
出让人: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电话:0573—84233327、84233330
联系人:姜女士、石先生
代理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
电话:0573-84129503、84129500
联系人:姚先生、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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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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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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