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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11年2月18日至11年2月28日挂牌出让四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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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大国土资呈经1-4
编 号 | 地块座落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供地条件 | 规划设计要求 | 起始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容积率 | No.2011-C-1 | 市区人民路与疏港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 20000 | 商业(用于建设数码城) | 40年 | 净地 | ≤40% | ≥35% | 1.0≤容积率≤1.3 | 3000 | 900 | 5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No.2011-C-2 | 大丰高级中学北侧地块 | 12088 | 住宅 | 70年 | 净地 | ≤20% | ≥50% | 1.0<容积率≤2.2 | 2283.4232 | 690 | 5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No.2011-C-3 | 同德农民公寓西侧7、9、11号安置楼地块 | 6262 | 住宅(用于拆迁安置房) | 70年 | 净地 | ≤24% | ≥30% | 1.0<容积率≤1.5 | 583.5106 | 180 | 5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No.2011-C-4 | 纬三路南、三号路西侧B地块 | 56483 | 商住(商≤2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净地 | ≤28% | ≥30% | 1.0≤容积率≤2.0 | 5032.6353 | 1510 | 1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于2011年2月18日8时30分起至2011年2月25日18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1年1月29日8时30分至2011年2月17日18时。
2、挂牌时间:2011年2月18日8时30分至2011年2月28日15时。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大丰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也不包含代征部分的规、税费;
2、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3、No.2011-C-1号地块,建筑物退让疏港路不小于60米,退让人民路不小于20米;疏港路沿路规划布置南北不小于50米的开放绿化带。
4、No.2011-C-2号地块,在该地块北侧的城市支路南侧规划一条东西向的河流与东侧水系连通,河流宽度不少于10米,河流两侧各规划设置不少于8米的绿化带;建筑物(构筑物)退让北侧的城市支路道路南红线不少于30米。该地块应与南侧小区综合规划成一个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 |
联系方法:
联系人:施先生、杨女士
电话:0515—83517485、83512780
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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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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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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