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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国土资源局2月28日公开拍卖八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拍卖下列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时间:2005年2月28日下午1时30分。

  二、 拍卖地点:海宁市行政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内。

  三、 拍卖地块情况:
序号宗地编号地块座落出让面积(㎡)容积率出让年限规划用地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
1海土字5021农发区之江路北侧49694≤1.840年/70年商业、住宅4500900
2海土字5022农发区启潮路北侧17636≤2.140年/70年宾馆、住宅570120
3海土字5023丁桥镇芦湾村10204≤1.250年工业用地16040
4海土字5024市区西山路西段北侧8799≤1.440年收藏博物馆540110
5海土字5025袁花镇北袁硖公路东7005≤1.540年/70年商业、住宅600120
6海土字5026庆云袁硖斜公路南侧1131≤3.050年商住综合8020
7海土字5027黄湾镇东政府路北侧3754≤1.550年商住综合28060
8海土字5028黄湾镇东政府路南侧415≤3.050年商住综合6010


  具体的开发建设规划设计要求在拍卖文件中规定。

  四、 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五、 拍卖文件的购领:有意参加竞买者可自2005年2月4日至2005年2月24日(休息日除外)的工作时间内,到海宁市办证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购领拍卖文件。竞买具体规定见拍卖文件。

  六、 竞买申请的办理:有意参加竞买者应在2005年2月24日前的工作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企业需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发给由本局统一制作的竞买许可证明。当同一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人时,该宗地将转为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挂牌时间为2005年3月1日上午8时—2005年3月15日上午10时正。

  七、 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办理竞买申请时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交纳竞买保证金,各宗地保证金额度见上表,竞得后保证金即转作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或挂牌)结束后五天内退还。竞买人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2月24日下午4时。

  如需要了解拍卖地块的详细情况可与海宁市国土资源土地利用科联系。

联系方法:


  联系人:孙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7226173、7289085

  联系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3号楼国土资源局窗口。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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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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