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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国土资源局3月31日公开拍卖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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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05年3月31日下午三时整,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出让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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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M2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起拍价(万元) | 雉城镇龙山新城区画溪大道西北侧 | 66902 | 住宅 | 70年 | ≤30% | ≤1.2 | 7426(设置保留价) |
具体土地开发要求详见有关拍卖文件。
二、有关事宜:
1、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具备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条件),本次公开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5年3月11日上午8时起至2005年3月30日下午4时止,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办法;个人携带身份证;法人或组织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代理的,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证件。
4、报名登记时须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竞得后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未竞得者全部退还(不计息)。竞得者不在5日内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交纳全部地价款者,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土地出让方式: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竞买申请人超过法定人数(三人),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申请人少于法定人数时,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5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4日下午4时止,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4月13日下午4时止,挂牌地点:浙江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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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所 方勇
电 话:0572—6203l76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韦建强
电 话: 0572—603l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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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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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200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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