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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2005]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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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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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05年3月29日下午2时在龙游大酒店3楼会议室公开拍卖3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1号地块位于荣昌路以南,文化东路以北,环城东路西侧,平政路以东,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2号地块位于荣昌路南侧,1号地块的西北侧,规划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3号地块位于阳光小区南面,荣昌路北侧,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土地出让年限及起拍价: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拍价(万元) | 2005年1号 | 130.95 | 住宅、商业 | ≤1.4 | ≤30% | ≥3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0000 | 2005年2号 | 4.94 | 商、住综合 | ≤2.25 | ≤47% | ≥20% | 550 | 2005年3号 | 10.27 | 住宅 | ≤1.32 | ≤20.4% | ≥25% | 650 |
三、拍卖方式及竞买人范围: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拍卖。凡境内外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公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5年3月21日上午8时起至2005年3月28日下午4时前到龙游县国土资源局2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公休日除外)。
五、报名条件和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在报名时须以有效转账支票或者汇票交纳竞买保证金1号地块人民币1000万元,2号和3号地块分别为人民币100万元。
六、相关事项详见《拍卖须知》和《特别规定》,有关资料到报名处索取。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徐根平 严宏燕
联系电话:(0570)702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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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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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0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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