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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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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地上建筑面积(㎡) | 土地出让年限 | 杭政储出[2011]30号 | 拱墅区(祥符GS-R21-01地块),东至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祥符桥村,南至储备地块,西至丰庆路,北至规划祥符南路 | 24952 | 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 54894.4 | 70年40年 | 杭政储出[2011]31号 | 江干区(彭埠单元FG28-R21-30地块),东至彭埠单元居住配套公建地块,南至规划钱潮路,西至规划钱潮路,北至新塘路 | 51392 | 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 133619.2 | 70年40年 | 杭政储出[2011]32号 | 拱墅区(桥西D-33地块) ,东至拱宸桥桥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危旧房改善、安置房及配套公建设施项目地块,南至连通港绿化,西至小河路,北至中国刀剪、伞和扇博物馆二期地块 | 16988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37373.6 | 40年 |
注:上述地块中部分涉及住宅地块需配建保障性住房,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为准。
二、竞买人确定方式: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地块,本次挂牌出让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的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不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地块,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详细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地下一层)拍卖大厅。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拍卖厅电子屏或公示栏中公示。
五、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1年8月22日9:30起至2011年8月31日14:30整止(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8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45,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六、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11年8月8日起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3楼)7号土地交易窗口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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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1—85085448,85085449,8822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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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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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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