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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洪国土资告字[2011]A005号
  经泗洪县人民政府批准,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5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及相关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项目名称
规划用途
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亩)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住宅日照间距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其它规划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价增幅(万元)
付款方式及供地时间
2011-A07
工人路北侧,建设路东侧,五台山路西侧,顺河路南侧
银河国际广场周边地块
商住
18.8
商业40年、住宅70年
按审批方案执行(商业:1.0≤多层≤3.5、1.0≤高层≤5.5;住宅:1.0≤多层≤1.7、1.0≤高层≤3.5)
按审批方案执行(商业:多层≤55%、高层≤50%;住宅:多层≤30%、高层≤20%)
按审批方案执行(住宅必须采用日照分析且满足大寒日不少于3小时日照标准,且多层住宅需满足≥1.45日照系数要求)
按审批方案执行
≤150米
按审批方案执行
2300
7520
50万元或50万元的倍数
成交30日内付成交额的50%,成交60日内付成交额的70%,余额供地前付清,供地时间成交180日内。
2011-A08
西至人民路、南至黄河路、北至山河路
沁雅花园西侧地块
商住
11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住宅: 1.0≤高层≤3.5;商业:1.0≤多层≤3.5,1.0≤高层≤5.5。
住宅:高层≤20%;商业:多层≤55%,高层≤50%。
住宅须采用日照分析且满足大寒日3小时要求
≥35%
高层(≤150米)。高层住宅原则不低于17层
沿山河路及人民路可兼容部分商业
8700
17250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倍数
成交30日内付成交额的50%,成交60日内付成交额的70%,余额供地前付清,供地时间成交180日内。
2011-A09
黄河路北侧,山河路南侧,衡山路东侧,教堂路西侧
星河上城东侧地块
商住
228.3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住宅: 1.0≤高层≤3.5;商业:1.0≤多层≤3.5,1.0≤高层≤5.5
住宅:高层≤20%;商业:多层≤55%,高层≤50%
住宅必须采用日照分析且满足大寒日不小于3小时要求。
≥35%
≤150米(住宅原则上不低于17层)
沿衡山路和山河路可兼容部分商业设施,西南角建设一个面积不少于1万㎡农贸市场,且需纳入一期工程建设,建完投入使用后,后期工程方可启动建设
12600
25100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倍数
成交30日内付成交额的50%,成交60日内付成交额的70%,余额供地前付清,供地时间成交180日内。
2011-A10
粮食储备库东侧、山河路南侧、黄山南路西侧
学府文苑南侧地块
住宅兼容商业
110.22
住宅70年、商业40年
住宅: 1.0≤高层≤3.5;商业:1.0≤多层≤3.5,1.0≤高层≤5.5
住宅:高层≤20%;商业:多层≤55%,高层≤50%
住宅须采用日照分析且满足大寒日3小时要求。
≥35%
≤150米,住宅原则上不低于17层
沿山河路可兼容部分商业。
5600
11000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倍数
成交30日内付成交额的50%,余额供地前付清,供地时间成交60日内。
2011-A11
北至长江路,东至青阳中路,南至中正苑,西至洪翔中学
洪翔中学东侧地块
商住
44.8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住宅:1.0≤高层≤3.5;商业:1.0≤多层≤ 3.5,1.0≤高层≤5.5
住宅:高层≤20%;商业:多层≤ 55%,高层≤50%
住宅必须采用日照分析且满足大寒日不小于3小时要求
≥35%
≤150米(住宅原则上不低于17层)
沿青阳中路可兼容部分商业设施,地块东北角建设一栋高度约100m的高层建筑
2700
5400
50万元或50万元的倍数。
成交30日内付成交额的50%,成交60日内付成交额的70%,余额供地前付清,供地时间成交180日内。

  
  二、地块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用地面积均以实地勘丈为准,项目规划要求按泗洪县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规定的规划设计要点和审定的方案实施。
  
  三、本次参加竞买单位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其中2011-A11号地块必须具备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其余地块必须具备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在我县按合同约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除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6日起到泗洪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9月27日,到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9月2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泗洪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8时30分至2011年9月29日9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实行就地安置,竞得者必须按下述要求执行:
  
  1、就地安置面积
  
  (1)银河国际广场周边地块:住宅安置房不高于2万㎡;
  
  (2)沁雅花园西侧地块:住宅安置房不高于4万㎡;
  
  (3)洪翔中学东侧地块:住宅安置房不高于4万㎡。
  
  上述各地块住宅安置房和商业门面的具体面积和所处位置在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时确定。
  
  2、安置价格为本地块同类房开盘价下浮15%。
  
  3、住宅安置房必须是高层(17层以上),必须达到上房的要求,与其他商品房配套一致,必须按整幢安置。
  
  (二)、本次挂牌宗地采取有底价出让,竞买人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方为有效报价。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挂牌价和购买价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的地点为泗洪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三)、各地块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泗洪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书及其它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四)、成交后不能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缴付土地出让金的,一律取消竞得资格,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成交价20%的违约金。
  
  (五)、本次出让项目建设规费按建筑面积113元/平方米收取,凡单幢楼层在17层以上(含17层),整幢建筑县权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规费全免。供电设施配套费按供电部门新规定执行。
  
  (六)、对报名竞买保证金高的地块的竞买者,可同时兼报一宗保证金低的地块,如果2宗地同时竞得,必须在10日内交清2宗地的竞买保证金,否则取消2宗地竞买资格,并处以2宗地成交总额20%的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七)、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泗洪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27-86229440、0527-86223472
  
  联系人:滕海涛、王锐、陈琪芳
  
  

备注:


泗洪城市简介
  
   泗洪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泗洪位于南京、徐州两大都市圈交汇处,宁宿徐高速公路纵贯全境,到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连云港港口只需2小时,到徐州观音机场仅要半小时;向北7小时可直达全国政治中心北京,向南4小时可直达全国经济中心上海;临近的徐宿淮盐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和新长铁路,以及“十一五”期间计划开工建设的怀洪新河双沟港、洪泽湖西岸一级公路、宿州-泗洪高速公路、沭阳-泗阳-泗洪一级公路、宿(州)-宿(迁)-淮(安)铁路,将使泗洪的对外交通更加方便快捷,本次挂牌出让的几幅地块均位于泗洪县主城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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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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