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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舟普挂告字[201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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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33090301000504080000 | 宗地面积: | 210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勾山北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A-02-06/B-02-08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容积率<1.3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40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1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起始价: | 952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1元/平方米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9月25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10月11日15时00分 | 备注: | 规划用途:批发市场用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列入2012年度浙江省商务厅等七个部门联合认定的省重点流通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挂牌竞买,但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者,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控股股东不得参加本地块挂牌竞买:(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的;(5)至今在舟山市区已受让土地但报名时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舟山市普陀区外企业如竞得本地块,必须在舟山市普陀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9月04日至2012年10月09日到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楼40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9月04日至2012年10月09日到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楼402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0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0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33090301000504080000号地块:2012年09月25日08时30分至2012年10月11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六号楼四楼402室
联系人:丁小姐
联系电话:0580-3821291
开户单位: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舟山市沈家门支行
银行帐号:8980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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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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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 201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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