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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湖土资告字[201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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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2-15 | 宗地面积: | 230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湖州市拘留所地块(南郊风景名胜区104国道东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6≤容积率≤1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12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306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备注: | 本宗地实际用途为商业、办公、文化娱乐用地。起始价3060万元中含房屋残值5.46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9月24日至2012年10月08日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9月24日至2012年10月08日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0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08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10月09日10时00分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或挂牌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19日上午10: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7日下午16: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5、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第一个月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50%,第五个月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30%,第十一个月内付清剩余地价款;分期付款不计利息,付款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地。
(3)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www.cnestate.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6、联系电话: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徐先生0572-266777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俞女士0572-2667717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李女士0572-2220049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491350500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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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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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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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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