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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虞告字[2012]35号)
  经上虞市人民政府批准,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2、建设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宗地编号:
上虞市经济开发区[2012]J1号
宗地面积:
7641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上虞市经济开发区,西侧为东二路,东侧为直江防护绿带,南侧为曹娥街道大厂居委个私企业集聚点,北侧为一号路防护绿带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1≤容积率≤1.5
建筑密度(%):
30≤建筑密度≤4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40万元
起始价:
169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其他商服(汽车4S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2、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与有效证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23日至2012年10月29日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23日至2012年10月29日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29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10月30日09时30分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竞买对象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市外竞买对象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2、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4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3、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4、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10月30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6日下午4时。挂牌报价时间:自2012年10月30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2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5、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129092
  
  开户单位: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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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201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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