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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虞告字[201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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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虞市人民政府批准,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2011]G24-1号 | 宗地面积: | 319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东二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0.4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0.1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3万元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10月22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 宗地编号: | 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2011]G25-1号 | 宗地面积: | 133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东二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0.4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0.1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2万元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10月22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工业项目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方面要求。所有地块成交后一年内项目未能正式通过环保、安全审批的,取消竞得人受让资格,成交确认书无效,退还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本金。2、对参加报名的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授信额度按拟竞买地块面积确定,不得少于50万元/亩。3、对允许筹建中的外商投资企业报名参加竞买的,须提供以下资料:1)、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联系单;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3)、公安部门核准的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筹建章;4)、外经贸部门和地块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筹建证明;5)、提供境外企业或自然人的银行资信证明;4、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外资引进要求的地块,在报名时提交由地块所在乡镇(街道)与竞买人签订的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外资引进协议书以及竞买人出具的承诺书。凡符合上述要求的竞买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除外),在取得地块所在乡镇(街道)和市经贸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的确认意见后,到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竞买。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置政府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31日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31日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31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0会议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2011]G24-1号号地块:2012年10月22日08时30分至201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2011]G25-1号号地块:2012年10月22日08时30分至201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129092
开户单位: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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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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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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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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