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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桐土告字[2013]31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桐土储[2006]25号
宗地面积:
21452.3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振东新区环城东路西侧、振兴东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7并且小于或等于3.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小于100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400万元
场地平整: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 基础设施:
起始价:
11300万元
加价幅度:
200万元
备注:
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后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记录,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报名人必须提供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7月18日至2013年07月29日到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7月23日至2013年07月29日到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7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7月2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7月31日15时00分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7月31日15时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举办。如报名人数不足三人,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13年7月31日8:30时至2013年8月9日15时,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8月7日16时。挂牌地点:桐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交易窗口。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出让金缴付时间:拍卖成交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最后一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缴清。挂牌成交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须在2013年9月9日前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最后一期必须在2014年8月9日前缴清。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
  
  联系人:陈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7207
  
  开户单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
  
  银行帐号:73337101826000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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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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