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 目:
 关 键 字:
 时  间:
 出让方式:
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3〕13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平湖市城南路北侧、勤俭路东侧
7693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1.51
≤40%
<40米
≥15%
40年70年
1180
5890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9月16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9月8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6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8日15: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15:30时。
  
  2、土地中标确认书生效后,竞买保证金的50%转为项目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每宗地最高为500万元),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其余6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85631735
  
  联系人:王先生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账号:33001637335056720668
  
  开户行:农业银行平湖支行账号:340101040004785
  
  

联系方法: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20日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