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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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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5159 |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L分区L8-1/03、L9-1/03、L10-1/03、L11-1/03、L14-1/03号宗地 |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240008 | ≤458247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97815 | 48908 | 15160 | 北碚区静观镇组团J分区JG-D3-2/03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15498 | ≤15873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2081 | 417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15159:该宗地土地总面积360亩,其中住宅用地分摊土地面积为263亩。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5188 |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V标准分区V15-1/01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52423 | ≥0.7 | ≥5000 | ≥10000 | 1322 | 265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G15188: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T7-1/01号地块等十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103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6年1月4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2日12:00时-2016年1月4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12月12日12:00时-2016年1月4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4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月4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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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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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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