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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5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绍兴市区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对采用袍江工业区F-1号地块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1、地块座落与面积:

  袍江工业区F-1号地块,东至农田、南至育贤路(南二路)、西至中兴大道(绍三线)辅道、北至农田。出让面积4000平方米。

  2、出让地块的规划用途及技术经济指标:(见网页面滚动栏)具体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3、出让年限:40年。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市内外的所有具有国际知名连锁酒店品牌的酒店(由袍江工业区商贸三产发展局负责认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推出地块的竞买。

  三、挂牌出让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5年11月25日至12月14日期间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同时提交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需原件和复印件),委托报名的,另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参加本次挂牌竞买的,在报名登记时须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保证金为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支票或汇票,12月14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支票或汇票)。竞买成交者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即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的,定金可抵扣第二期地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缴入帐户: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帐号:0900000103190200010;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

  3、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第一期付成交价的60%款额,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二期付成交价的40%款额,在2006年2月7日前付清;以上期限内未按时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按3‰收取滞纳金。
成交者在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F-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绍兴袍江工业区管委会签订落户协议。

  4、报名地点: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市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和报价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市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四楼电子屏公示。2005年12月28日下午2时起,报价地点在市招投标中心401号大厅。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5年12月15日起至2005年12月28日下午3时正工作时间内。

  五、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到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索取。

联系方法:


  建设用地处

  联系人:蒋昕

  联系电话:5114059

  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许虹

  联系电话:8021446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袍江分局

  联系人:俞文琴

  联系电话:8030082

  袍江工业区商贸三产发展局

  联系人:陈国淦

  联系电话:8130112

  交易中心网址:www.sxztb.gov.cn

  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td.s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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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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