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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国土资源局16年06月22日至16年07月01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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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M2) | 其中出让面积 | 其中退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开工保证金(元) | 竣工保证金(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6-J4 | 舟土储出(2016)2号地块(新城LC-10-04-01地块) | 102222 | 96639 | 5583 | 普通商品住宅用地(部分商业) | 3500(楼面地价) | >1.0、≤1.5 | ≤30%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1000万元 | 总成交价2% | 总成交价2% |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业有一家须满足对竞买人资质的要求,并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出资比例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29日,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29日,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的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初审通过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__29日16时(节假日除外)。(以到舟山市国土资源局银行户头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6月_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地块挂牌时间:2016年6月22日9时至2016年7月1日15时;
七、地块成交后,竞得地块的企业若不是临城当地企业,须在临城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二楼(新城舟山医院北面)
联系电话:(0580)2282879/2280951
联系人:林先生/侯先生
开户单位: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行:建行舟山市分行
帐号:33001706260056000666—6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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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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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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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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