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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龙土资告字〔201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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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决定公开挂牌出让龙泉市老政府地块(含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位于老市政府地块,东至陵园路,南至中山西路,西至清风路,背靠九姑山,详见出让地块示意图。
2、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商服用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40年,文体娱乐用地(电影院)50年、公园与绿地用地50年;地下空间批发零售用地(地下超市)4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或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龙泉市老政府地块 | 23868 |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文体娱乐 | ≤0.83(不含地下室) | ≤40% | 按审定的方案控制 | 11500(含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333万元) | 5750 | 14867 | 公园与绿地 | 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5666 | 批发零售 | ≤5666 | / | / | 其中公园、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园管理用房、公园设备用房、架空层公共车库、公园公厕、门球场与跨路通道架空等属于公共配套建筑及设施,采用DBFOT模式合作开发建设并运行维护。 |
三、挂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能力的自然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成交后可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可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9日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请携带书面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证明,领取挂牌出让资料。
2、报名地点: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副楼二楼)。
3、挂牌保证金:挂牌出让保证金须于2016年8月29日下午5时前到达龙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或龙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等账户。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转为该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挂牌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七、挂牌时间:2016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16年8月31日17时(工作日)止。
八、本次出让由龙泉市公证处公证。
九、本次出让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联系人:郑高娟/项春艳/刘清霞
联系电话:0578-7262326/7261683/712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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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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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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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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