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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浦地让(200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让地块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

地块名称出让面积(m2)规划用途出让年限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起拍价(元/m2)保证金(万元)
黄宅镇环岛以西地块14414商业住宅40年70年不得大于35.5%不得大于3.2大于20%1500(设保留价)450
平安岔口改造工程9号地块913.96商业住宅40年70年 总建筑面积4692.55m2(商业建筑913.96 m2) 3500(设保留价)60
平安岔口改造工程10号地块2099.3商业住宅40年70年 总建筑面积9628.87m2(商业建筑2097.82 m2) 3500(设保留价)145
平安岔口改造工程11号地块554.66商业住宅40年70年 总建筑面积2441.53m2(商业建筑554.66m2) 3500(设保留价)35


  二、出让方式:公开拍卖。

  三、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房地产开发单位及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四、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定于2006年1月5日上午9时,在浦江县招投标中心举行。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拍卖规定的要求或流拍,即转为以挂牌方式出让。

  五、报名有关事宜:

  1、有意者请于2006年1月3日8时起至2006年1月4日16时止到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凡有意竞买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6 年1月4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垂询和申领有关资料)。 

  2、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竞买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在报名时须缴资料费200元,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保证金可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土地出让金,未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缴纳单位及帐号:

  单 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浦江县支行

  帐 号:012269000000079

联系方法:


  联系人:周小姐、王小姐 

  联系电话:4114280(国土局)、4126028(招投标中心)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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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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