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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慈土资告〔200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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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慈溪市土地储备中心桥头6号、7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期限:2006年1月12日至1月25日(双休日除外)。
报价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3:30(双休日除外)。
报价地点:2006年1月12日至1月25日上午止在市国土资源局515室(南二环中路138号),1月25日下午在市招投标中心(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16号华泰大厦二楼)。
二、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1、桥头6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桥头镇329国道以北,东临杨家路江,南临329国道,西临走路,北临大沽河。
2、桥头7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桥头镇吴山南路南侧,东临河流,南临329国道,西临规划道路、小桥头村宅基地,北临吴山南路。
三、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主要经济指标、土地用途、使用年限、挂牌起始价及保证金详见下表:
地块编号 | 宗地面积(M2) | 折合亩数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起始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桥头6号地块 | 9106 | 13.66 | ≤35 | 1.0-1.2 | ≥15 | 商业金融 | 商服 | 40 | 910 | 90 | 桥头7号地块 | 35485 | 53.23 | ≤30 | 1.0-1.5 | ≥30 | 商业住宅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550 | 355 |
四、竞买人范围:
1、桥头6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但不得联合竞买。竞得人在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可在竞得之日起两个月内在土地所在地注册一家由该竞得人控股的公司,并在缴清所有土地款项后直接登记到新成立的公司。
2、桥头7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出具由当地建设局允许参与该地块竞买的证明。
五、报名有关事宜:
1、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06年1月12日至2006年1月2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3:30(1月25日截止上午11:00止,下午不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到市国土资源局515室领取有关资料,并缴纳资料费200元,同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时需持证件: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保证金缴纳办法:本次挂牌地块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慈溪市支行上房分理处;收款单位: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专项资金专户,账号:3319951440010000004767。缴纳保证金需用银行汇票或现金缴款单。
4、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充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于挂牌结束后5日内不计息退还。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关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4)63809025 63013534
联系人: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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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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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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