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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金市土让[2003]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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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对金政储1999-04号、金政储2002-18号和金政储2002-35号三宗政府储备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 地块概况
序号 | 编号 | 出 让 地 块 | 土地面积(m2)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指标 | 起拍价(元/ m2) | 保证金(万元)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金政储2002-18 | 东阳街以东、洪坞村以南 | 10037 | 40\70 | 商业住宅 | ≤1.5 | ≤25% | ≥35% | 600 | 300 | 2 | 金政储2002-35 | 凤山街以西、九章路以北 | 2623 | 40\70 | 商业 住宅 | ≤1.6 | ≤28% | ≥30% | 700 | 100 | 3 | 金政储1999-04 | 铁路新客站站前区4号地块西B地块 | 1884.7 | 40\ 70 | 商业 住宅 | ≤2.5 | ≤30% | ≥30% | 1100 | 100 |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03年4月22日起至2003年4月24日下午3时止。金华市八一南街467号信华房产大楼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四、拍卖时间、地点 : 2003年4月25日上午9时正在金华市八一北街955号土管大楼五楼土地拍卖大厅进行。
五、其他事项 报名时单位凭介绍信和营业执照,个人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另需分宗地交纳拍卖保证金(具体见本公告第一款)。报名后可领取出让资料。
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和金华市土地储备中心垂询。
特此公告 |
联系方法:
联系人:董亚红 蔡华
联系电话:(0579)2398090、206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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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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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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