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磐国土出(经)3307272016037
|
|
|
|
|
|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磐安县尚湖镇2016年将军路七号剩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间数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方式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尚湖镇2016年将军路七号剩余地块 | 384 | 居住 | 8 | 至2085年11月24日止 | 5万元/间 | 招标 | 6000(设有保留价) |
设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层数为四层局部五层,每间占地48平方米。其他详见《尚湖镇2016年将军路七号剩余地块国土出让规划条件》。
二、出让方式:招标。
三、土地开发程度:现状。
四、出让地点: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五、出让时间:2017年1月13日9时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1月12日16时止
2、报名地点: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厉女士
联系电话:18857949601(689601)
保证金不计息(竞买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姓名必须一致),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财政办公室
开户银行:磐安县尚湖镇信用社
银行帐号:231000002657296
3、报名时随带居民身份证。
七、其他事项:
1、地块买受人在受让后5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标者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逾期不签出让合同或不交清土地出让金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没收保证金。
2、地块未中标者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中标者保证金在土地受让后可抵作土地出让金。
3、本地块中标后开发前受让人需按规范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详情请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panan.gov.cn)或磐安县招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paztb.com)查询。
5、土地出让后应按照施工图报审时的人防法规执行人防政策。
6、其他事项详见招标须知。
|
联系方法:
|
|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