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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17年01月26日公开拍卖九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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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7004 | 南岸区南坪组团F标准分区F2-2/04部分宗地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12243 | ≤55828 | ≤40% | ≥30% | 18145 | 9073 | 17005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73-1/01、L73-2/02、L73-4/02、L73-10/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176952 | ≤460505 | ≤45% | ≥30% | 50861 | 25431 | 17006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67-3/06、L72-7/02、L72-8/02、L72-4/01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157885 | ≤279445 | ≤45% | ≥30% | 40136 | 20068 | 17007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77-3/02、L77-4/02、L77-5/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一类居住用地 | 135649 | ≤224059 | 按规划要求 | ≥30% | 31181 | 15591 | 17008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分区L70/04号宗地 | 娱乐康体用地、商业用地 | 173147 | ≤62725 | ≤35% | ≥35% | 22336 | 11168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7001 | 巴南区界石组团S分区S13-1/03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塑料制品业 | 135747 | ≥1.0 | ≥7000 | ≥12000 | 6383 | 1277 | G17002 | 南岸区茶园组团C分区C12-2/01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医药制造业 | 11228 | ≥0.7 | ≥7000 | ≥15000 | 76 4 | 153 | G17003 | 南岸区茶园组团M分区M17-1-1/03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7372 | ≥1.0 | ≥8000 | ≥18000 | 457 | 92 | G17004 |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A标准分区A16-8/01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9910 | ≥0.7 | ≥5000 | ≥10000 | 502 | 101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G17001: 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巴南区界石组团S分区S13-1/03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4、G17002: 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拟出让C12-2/01号地块挂牌条件的复函》(南环建函〔2016〕19号)。5、G17003: 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拟出让M17-1-1/03号地块挂牌条件的复函》(南环建函〔2016〕20号)。6、G17004: 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两江新区龙兴组团L4-1/01(部分一)号地块等五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6〕299号)。 |
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7年1月26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2017年1月6日12:00时-2017年1月26日12:00时,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7年1月6日12:00时-2017年1月26日12:00时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6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将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1栋1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www.cqgtfw.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qggzy.com
七、联系方式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系地址:渝中区人和街99号,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联系人:朱先生。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联系电话:63650270、63656187(FAX),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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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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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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