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7〕2号
|
|
|
|
|
|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5〕006号(虹桥镇河深桥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地块面积(㎡) | 另带征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5〕006号(虹桥镇河深桥村) | 虹桥镇河深桥村 | 6402 | 2371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 | 40年 | ≤40 | ≤2.5且≥1.3 | ≥ 20 | ≤100 | 3030 | 606 |
备注:①具体规划条件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5〕006号(虹桥镇河深桥村)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6〕875号)。②计入地上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16005㎡(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它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③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税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金(出让金评估时点以方案会审纪要时间为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缴纳完毕)。④该地块以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人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要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置底价,挂牌价不低于底价方可成交;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整数倍。
四、项目运营要求:地上商业建筑面积由竞得人整体持有经营,不可分割销售。
五、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7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7日15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2月2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7年2月15日8:30至2017年3月1日15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登记证书;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5/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603208/62572421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
联系方法: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17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