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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县城区S-01(a)、(b)及群贤路以北住商等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TG200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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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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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6年3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时在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新交易大厅公开拍卖绍兴县城区S-01(a)、S-01(b)、群贤路以北住商等三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出让地块 | 地块座落 | 出让面积(m2)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S-01(a)地块 | 裕民路以北双渎路以西 | 43306 | 居住商业 | 7040 | 28%以下 | 1.8以下 | 28%以上 | 5197 | 500 | 整体拍卖 | S-01(b)地块 | 裕民路以北双渎路以西 | 40936 | 居住商业 | 7040 | 28%以下 | 1.8以下 | 28%以上 | 4912 | 500 | 群贤路以北住商地块 | 群贤路以北瓜渚湖东直江以东 | 46468 | 居住商业 | 7040 | 22%以下 | 1.6以下 | 30%以上 | 5576 | 500 | |
该三宗地块均设置拍卖底价。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所有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如在本县有无故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或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按时开工的单位(个人)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三、竞买人拍卖报名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竞买保证金
(1)竞买申请表(回执);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收据(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四、拍卖报名及领取相关资料时间、地点
1、公告之日起即可领取相关资料,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06年3月27日(星期一)--3月28日(星期二)下午4时截止。
五、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可抵冲最后一期出让金;未竞得的,在出让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竞买人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按约定时间缴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抵冲滞纳金。
六、如拍卖报名竞买人不足3人的,则该地块从下一个工作日起即转为挂牌,拍卖起叫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竞买者可持第三点要求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也应持原《竞买申请回执》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挂牌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11日上午10时整,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者要求报价的,定于2006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时整进行现场竞价。
七、本公告在《浙江日报》《绍兴日报》《绍兴县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拍卖结果及转挂牌信息等可查阅网站。
八、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及其他事项详见须知。 |
联系方法:
地点: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土地产权交易处(320室) 王炯 0575-4138505
网址:www.shaoxing.gov.cn, www.sxx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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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二00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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