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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苍土龙告字[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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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苍南县龙港镇山前村灵宜公路北侧;土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2356.6㎡,其中:出让面积2239.2㎡代征道路面积117.4㎡;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建筑基地面积:≤842.88平方米;建筑面积:层数为6层,底层层高≤4.2米,底层为非居室功能,各层层高需按个人建房标准执行。竞得者需按地块总平面图建设;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5137.4平方米;出让年限(年):70年;起始价:305万元;竞买保证金:61万元;
宗地编号: | 苍南县龙港镇云岩集聚区LG-YY-09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35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苍南县龙港镇山前村灵宜公路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30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竟得人须另行支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06日至2017年04月12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12日至2017年04月14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4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4月14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4月14日15时00分在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自2017年4月17日8:30至2017年4月28日15:00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8:30至2017年4月28日11:00时(工作日)。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11:00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8幢一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099707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72680530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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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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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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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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