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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17〕6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T208-0050等2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7日,挂牌期自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8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情况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土地使用年期
T208-0050
南山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13368.82
120000
224700
45000
30年
T208-0051
南山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11911.49
106190
197900
40000
30年

  
  上述宗地的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应向本公告“四、竞买申请程序(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确定的资格审查部门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三)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四)签订《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可选择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竞得人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低于成交总价50%的价款,余款1年内不计利息付清。
  
  (五)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六)T208-0050宗地项目建成后,地上3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3399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及5680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自取得规划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其余办公(41000平方米)、商业(7000平方米)可按规定销售;文化设施用房取得规划竣工验收证明10年后限整体转让;商务公寓限自用,不得转让;市政道路红线内的地下步行走廊与二层步行连廊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
  
  T208-0051宗地项目建成后,49113平方米的办公、9600平方米的地面商业,10000平方米的地下商业、5400平方米的文化设施用房自取得规划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15年内不得转让;其余办公(31857平方米)可按规定销售;文化设施用房15年后限整体转让;市政道路红线内的地下步行走廊与二层步行连廊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
  
  本次出让宗地的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七)T208-0051宗地项目用地北侧地下涉及轨道11号线区间工程,并紧邻轨道9号线深湾站,项目用地应保证轨道站点地下工程的设置需求,后续开发应保证地铁隧道的敷设,不得影响地铁工程的运营安全,同时项目建筑设计文件、实施方案应取得地铁公司的书面同意意见;用地范围内涉及轨道9号线、11号线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申报《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前,需与地铁公司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地铁公司的书面同意意见。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竞买对应宗地:
  
  (一)T208-0050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1.竞买申请人产业准入行业类别为《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A08生命健康产业;
  
  2.竞买申请人应当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
  
  3.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的企业。
  
  (二)T208-0051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限独立竞买):
  
  1.竞买申请人应当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应当为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深府〔2012〕104号)认定的且在深圳无总部企业用地的总部企业。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其中,T208-0050宗地的资格审查部门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T208-0051宗地的资格审查部门为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以下简称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履约保证金到账情况。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7年4月28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市发展改革委地址:市民中心C区3109;咨询电话:(0755)88120701。
  
  市规划国土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咨询电话:(0755)26978448。
  
  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A816;咨询电话:(0755)26542280。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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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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