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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镇江市本级拍[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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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镇江市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7-2-1 | 黄山西路以南九华山路以西 | 148955 | 住宅,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85 | | | 70 | 61900 | 123975 | 10(元/建筑平方米) | 2017-2-2 | 黄山西路以南九华山路以西 | 162780 | 住宅,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64 | | | 70 | 60000 | 120105 | 10(元/建筑平方米) | 2017-2-3 | 小米山路以西花山路以北 | 75795 | 住宅,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70 | | | 70 | 8100 | 40334 | 10(元/建筑平方米) | 2017-2-4 | 聆湖路以东长香中大道以南地块 | 45737 | 商住,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40 | | | 70 | 2700 | 13436 | 5(元/建筑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拍卖文件另有规定的地块除外)。因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等行为被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禁止进入镇江土地交易市场竞买土地的单位(个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全资)、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5月09日至2017年05月28日,到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5月15日至2017年05月27日到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2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5月31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05月31日9时30分,在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点)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1-85022332/0511-80759313
联系人:陈女士/吴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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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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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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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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