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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奉土出告字[2017]0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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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溪口镇湖山新城二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用地面积 (m2) | 规划土地用途 | 国土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起始楼面地价(元/ m2)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157873 | 商服、住宅、道路用地(适建娱乐康体、住宅及配套设施) | 其他商服、城镇住宅、街巷用地 | ≥1.0且≤1.64 | ≤45% | 住宅<60米 | ≥25% | 商服40年 | 40179 | 1552 | 8036 |
注:相关指标同时满足2017溪规条字(007)号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该地块位于溪口镇湖山村,东至湖山村商住四号地块,西至弥勒大道东侧规划用地,北至规划剡溪南路,南至湖山中路水渠边线和新城路,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以先竞规划设计方案,入围后公开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6月1日(工作日)到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6月1日(工作日)到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11时(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分局将在2017年6月1日11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时间为2017年6月2日,投标人必须在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方为有效,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日上午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报名三家以上的,先进行技术标评审,按照技术标评分高低顺序,选取三家进入竞价环节(如出现相同得分并影响竞价名额的由专家组投票对相同得分的投标人进行表决),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竞价出让;报名三家的,直接进入竞价环节,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竞价出让;报名不足三家的,终止招标和竞价活动。
(二)该地块内开发的新建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必须整体持有,不可对外分割销售。
(三)根据浙江省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在该地块试行住宅全装修交付,要求该地块不少于15%的计容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
(四)本次出让地块以土地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有疑问可以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区土地储备中心咨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42室
联系人:何女士、叶女士、石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60574-885871590574-88529434
开户单位: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银行帐号:830601201110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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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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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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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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