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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兰土让告字[2017]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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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对兰溪市兰江街道殿山地块A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元/m2) | 付款时间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兰江街道姚村村 | 1209.1 | 商业住宅 | 1.8≤2.1 | 4570≤建筑面积≤5320,商业建筑面积≤2320,商业建筑可转为住宅建筑 | ≤50 | ≤15 | 4500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 | 商业40住宅70 | 10 |
其它详见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本次共出让19间,出让面积1209.10㎡(建筑投影面积),其中:1#、10#、11#面积均为63.26㎡/间;2#、3#、4#、5#、6#、7#、8#、9#、12#、13#、14#、15#、16#、17#面积均为61.12㎡/间;18#面积92.07㎡;19#面积69.89㎡共4种类型,竞买保证金10万元/间
二、报名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机关团体、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公开招标(不得低于起始价),起始价为每平方米4500元。若报名不足三人,本次出让自行终止,届时不另行公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招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文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7月3日止(休息日除外),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到兰溪市兰江街道姚村村办公楼提交书面申请,获取公开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下午4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7月3日下午4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证。竞买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最终可以抵作出让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定于2017年7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兰溪市兰江街道姚村村举行。
六、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个人应持居民身份证,其他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领取土地出让资料。
七、其他事项:招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须知》。
八、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徐文强、金锡平、付静娜
联系人:13566900208(610208)、13706898155(668155)、
18757619563(74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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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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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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