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7年第6号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17年7月12日上午10时,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土地座落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拍卖(挂牌)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投资强度 | 2017年经6号 | 55425 | 高新园区南岩水库B地块 | 居住用地 | 70 | 1.0-1.05 | 不超过35% | 12887 | 2600 | | 2017年经7号 | 64397 | 高新园区南岩水库C地块 | 居住用地 | 70 | 1.0-1.05 | 不超过30% | 14973 | 3000 | | 2017年经8号 | 67324.7 | 高新园区南岩水库D地块 | 居住用地 | 70 | 1.0-1.05 | 不超过35% | 15653 | 3200 | |
二、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2、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3、土地使用条件:本次出让的地块,土地使用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2、报名时间:地块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1日,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者提交资料:参拍者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公章;保证金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缴款单位需与报名单位相一致。
4、拍卖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上午10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2017年7月24日下午5:00止,挂牌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上午10时至2017年7月25日上午10时止,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拍卖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6、保证金:土地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入交款账户(①-④任选)。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挂牌)结束后次日起五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交款账号: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保证金缴款账号:
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3001656635050005397-310130);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211028029000010454);
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95252010400664330000000193);
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63658355188VA00003)。
8、公告、拍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www.xcgt.gov.cn
咨询电话:县国土资源局0575-8624003186250220
高新园区0575-86292072
四、本次拍卖(挂牌)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挂牌)须知资料。
|
联系方法:
|
|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