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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T0604290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招投标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挂牌出让锦绣路嘉鸿商务广场B地块、黄龙三期7号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及面积:

  锦绣路嘉鸿商务广场B地块位于温州市区锦绣路南国大厦东侧,总用地面积3333平方米,建筑规模(地上)<1500平方米。黄龙三期7号东侧地块位于鹿城区黄龙住宅区,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规模<3800平方米。

  上述出让地块净用地面积以及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面积以地籍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锦绣路嘉鸿商务广场B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黄龙三期7号东侧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和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锦绣路嘉鸿商务广场B地块为人民币1595万元;黄龙三期7号东侧地块为人民币1500万元。

  五、参加投标对象:开发资质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六、报名登记日期、地点及有关规定:参加挂牌者于2006年4月29日至5月18日向温州市招投标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报名时须带公司开发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的要带委托人身份证和经公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参加挂牌的,须另带联合挂牌协议。参加竞买者必须先缴纳挂牌出让地块保证金,锦绣路嘉鸿商务广场B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95.7万元;黄龙三期7号东侧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90万元,并于2006年5月18日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招投标中心(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马支行,帐号:1203215009049033471)。竞得者当即取得成交确认书,办理公证手续,不当场办理公证手续的,按放弃竞得权论处;未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后第二天开始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七、挂牌出让时间:

  锦绣路嘉鸿商务广场B地块:2006年5月19日至2006年6月1日下午3:00;黄龙三期7号东侧地块:2006年5月19日至2006年6月1日下午4:00。

  八、投标出让地点:温州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7-88151021 郑先生、0577-88151126 何先生

  网址:http//www.wzzbtb.com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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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招投标中心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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