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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湖土资告字(2017)15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7年9月22日上午9: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17-48、49、50、51、5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出让面积(㎡)
容积率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行合同的定金(万元)
限价房源占地块可供多层、高层住宅比例
限多层、高层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备案均价(地上面积) (元/㎡)
限非人防车位最高销售备案单价(万元/个)
2017-48
常溪单元02-10B-1号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东侧、北侧为待出让地块,西临经一路,南侧为纬五路)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 住宅70年、教育50年、商业40年
73189
1.6-2.0
59700
11940
成交价的20%
/
/
/
2017-49
太湖度假区滨湖南单元TH-02-04-01C地块(位于太湖度假区滨湖南单元,地块西侧为震洲路,北侧为滨湖大道,南侧为滨港北路,东侧为太湖水上派出所和水上搜救中心)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设配套公建)]; 住宅70年、商业40年
57734
1.4-1.7
30200
6040
成交价的20%
40%
10000
12
2017-50
南浔新区单元CD-03-02-01A地块(位于南浔新区单元,基地北侧为向阳路,南侧为中心街,西侧为风顺路、东侧为现状河流)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设配套公建,非住宅计容面积不大于4000㎡)];住宅70年、商业40年
18446
1.5-1.8
9400
1880
成交价的20%
100%
9000
12
2017-51
南浔新区单元CD-03-02-01F地块(位于南浔新区单元,基地北侧、西侧为现状河流,南侧为中心街,西侧为直港路)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设配套公建,非住宅计容面积不大于300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3186
1.5-1.8
6700
1340
成交价的20%
100%
9000
12
2017-52
市北SB33-2号地块(位于市北分区,东侧为二环东路,北侧为三环北路,南侧为后庄路,西侧为沿河公共绿带)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设配套公建)] ;住宅70年、教育50年、卫生50年、商业40年
114823
1.5-1.8
13500
2700
成交价的20%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23号要求,项目建成后由湖州市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回购。

  
  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2、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均在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2)开工、预售时间:均在2018年7月1日前开工,2018年12月1日前开始销售,2019年10月1日前全部开始销售,每期销售商品房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如整个项目少于5万平方米,则一次性整体销售。
  
  (3)限销售对象:
  
  ①房源部分限价的,受让人须积极配合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工作,在预售前须与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责任承诺书》,每期预售限价房源用于房票安置,预售价格按最高限价整个项目统一设定一房一价,可预售后15天内只对房票安置对象销售,如房票安置不到限价房源比例,多余部分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指定公司按限价回购。限价房源结清后,剩余房源预售价格按市场设定一房一价对外销售。
  
  ②房源全部限价的,房票安置多余部分房源如各区政府(管委会)有要求,由指定公司按限价回购;如无要求,可由受让人按限价对外销售;开始预售后满6个月后,限定的最高备案价可上调4%,以此类推。
  
  (4)有限价房源的,限房价采用:限多层、高层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备案均价(地上面积);限储藏室、地下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备案单价4000元/平方米;限非人防车位最高销售备案单价;限装修价格,受让人如采用要求全装修销售的,装修部分价格不得高于2000元/平方米,并根据最终评估价备案。
  
  (5)2017-48号地块:多层、高层住宅采用全装修销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率不低于30%。
  
  (6)2017-49号地块:多层、高层住宅总面积40%采取全装修销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率不低于30%。
  
  (7)2017-52号地块: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23号要求项目建成后由湖州市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回购,回购价格以计容面积按4300元/平方米回购,地下车库等不计容面积无偿移交。
  
  以上条款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8)交地事宜:交地事宜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9)建设周期:建设周期按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确定,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10)公建配建要求:须根据湖州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配建,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11)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各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12)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年9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下午15:3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相关银行账号及交纳要求
  
  (1)竞买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9月21日下午15:3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2)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号:335061701012015147583
  
  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土地出让金
  
  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6、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7、联系电话: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先生:0572-205734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谢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杨女士:0572-2667778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女士:0572-2220049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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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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