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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公告编号:磐国土出(经)330727201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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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整体招标方式出让新城区公建(A5、A6)出让土地(古塘地块二)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挂价(元/平方米) | 总容积率 | 总建筑密度 | 新城区公建(A5、A6)出让土地(古塘地块二)地块 | 30361.27 | 医卫慈善用地 | 0.8-1.2 | 20-35% | 40 | 整体招标 | 365 | 600 |
注:1.该宗地是磐安县中医院迁建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政府采购的一部分,以综合条件最优者中标。
2.该宗地不得分割转让。
3.其他详见附件《磐安县中医院迁建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和《磐安新城区公建(A5、A6)出让土地(古塘地块二)规划设计条件》。
二、受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申请或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县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综合条件最优者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招标须知和《磐安县中医院迁建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9日8:30时至2017年9月19日17时,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2017年9月20日8:30时至2017年9月21日9时,向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9时。
招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9时
六、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84883509
联系人:周乐飞、胡女士
2、报名时先到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确认后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竞买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姓名必须一致)。
户名:磐安县财政局
账号:15901012010490000046-0002
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或缴入磐安县内其他银行的财政非税收入结算户。
注:投标保证金应备注“新城区公建(A5、A6)出让土地(古塘地块二)地块投标保证金”
3、自然人报名时随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公司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须成立公司开发经营的,须在申请时明确股份构成、成立公司时间等(成立公司时间不超过60天),成交后按申请时股份成立的公司进行变更手续。
七、其他事项:
1、中标者在收到中医院迁建工程PPP项目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标者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逾期不签出让合同或不交清土地出让金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没收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土地开发程度:现状(按现状条件交地)。
3、本地块中标后开发前受让人需按规范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土地出让后应按照施工图报审时的人防法规执行人防政策。
5、详情请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panan.gov.cn)或磐安县公共资交易网(网址:http://paztb.panan.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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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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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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