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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苍龙(2017)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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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2017)30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带总平方案出让苍南县龙港镇龙金东区C10-2-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建筑基地面积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苍南县龙港镇龙金东区C10-2-1地块位于龙港镇西三街西侧、海港路北侧 | 规划总用地面积820.1㎡,出让面积820.1㎡ | 住宅用地 | ≤276㎡ | 层数为6层,且底层层高≤4.2米,底层为非居住功能,按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各层层高需按个人建房标准执行 | 地上总建筑面积≤1622㎡ | 70年 | 366万元 | 74万元 |
其他说明: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拍卖(挂牌)不设底价。
三、地块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地块竞得人应根据地块总平面图确定的房屋定位进行建设。
四、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苍南县境外企业竞得后,须在苍南县范围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参加拍卖(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16日8:30至2017年10月19日17:30(工作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八、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2017年10月20日8:30至2017年10月24日11:00时(工作日),向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交纳拍卖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0月24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0月24日15:00时,在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举办。
九、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块的出让方式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7年10月25日8:30至2017年11月7日15:00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8:30至2017年11月7日11:00时(工作日)。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11:00时。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1月7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17年11月7日15:00时在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竟得人须另行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联系电话:0577-68099707
联系地址: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8幢一楼)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账号:330016272680530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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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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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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