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淳安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淳政储出2006-15号
|
|
|
|
|
|
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06-1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6-11 | 淳政储出2006-15号 | 千岛湖镇西园南山 | 59900.36 | 住宅 | 1.0沿湖0.2 | 小于25% | 大于35% | 70 | 4942 | 988 |
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其他情况:
1、该宗地按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有其它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
2、在红线外50米范围内达到通电、通水、通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
3、本次出让设有底价,竞买者的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二、2006-11号地块的竞买对象为在淳安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凡原拖欠土地出让金或有闲置土地的房地产企业均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6年9月16日至2006年9月28日,到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9月16日至2006年9月28日之间的法定工作日,持竞买申请、有效证明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宗地履约保证金,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得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28日下午3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6年9月28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06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9:00~11:00,15:30~16:30
3、挂牌及报价地点:淳安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在挂牌成交后,2天内一次性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竞买人如逾期未交纳,出让人将解除一切合同,依法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保留索取赔偿的权力。保证金可在挂牌成交后充抵出让金。
3、竞买人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半年内开工建设。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淳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帐 号:9801105564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塘边弄1号
联系电话:0571-64813052
联 系 人:刘先生、万小姐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九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