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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二O一八年第二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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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土地使用条件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2018GC22026 | 长沙路以西、杭州路以南 | 159878.37平方米(折239.82亩) | S1:69611.36㎡(折104.42亩) | ≤2.8 | ≤60% | ≥5% | <100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S2:34855.90㎡(折52.28亩) | ≤2.5 | ≤28% | ≥30% | ≥18、≤80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城镇住宅用地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S3:35006.27㎡(折52.51亩) | ≤2.5 | ≤28% | ≥30% | ≥18、≤80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城镇住宅用地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S4:20404.84㎡(折30.61亩) | ≤2.5 | ≤28% | ≥30% | ≥18、≤80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城镇住宅用地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一)S1地块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70%,商务金融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30%。该地块的开发建设须包含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0平方米的购物中心(包括地上、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且该购物中心须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和分割抵押,仅可在竞得人(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子公司之间依法进行整体转让。该购物中心不允许规划建设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家具建材市场。S2地块须突出天际线变化,形成至少3个层次建筑高度的变化,城镇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90%,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0%。S3地块须突出天际线变化,形成至少3个层次建筑高度的变化,城镇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90%,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0%。S4地块须突出天际线变化,形成至少3个层次建筑高度的变化,城镇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90%,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0%。其余规划条件详见市规划局北规函〔2018〕803号文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
(二)S1地块的购物中心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24个月内满铺开业,由银海区人民政府进行监管。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日内与银海区人民政府签订北海市银海区杭州路南、长沙路以西地块购物中心如期开业履约监管协议,并向银海区人民政府提供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若因竞得人单方面原因导致购物中心未能在24个月内满铺开业的,竞得人须向银海区人民政府支付违约赔偿金2亿元人民币,此外,满铺开业时间每延迟1个月,竞得人须再另外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月,直至满铺开业或收回土地为止。
(三)上述四个地块均须自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须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认定为闲置土地,并按上述规定处置。
(四)用地单位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竞买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具备建设、运营大型购物中心的实力,且须提交证明材料。(四)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五)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出让方式: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期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以上地块整体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6726万元(折445万元/亩),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6682万元,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8日,到北海市深圳路88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8日18时,到北海市深圳路88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0日16时。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其中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2018年12月25日前再缴纳成交价款的30%,余款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未按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北海市深圳路88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2051681,传真:0779-2050750
开户单位: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建行深圳路支行 | 45050165510600000008 | 2 | 农行银河支行 | 20-708801040002657 | 3 | 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塘信用社 | 850812010103219415 | 4 |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 556010100100005589 | 5 |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 2107500019300065288 | 6 |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 | 800051203388888 | 7 | 交行北海分行四川路支行 | 455060800018150097052 | 8 | 中行北海广东路支行 | 613257501958 | 9 | 桂林银行北海分行 | 660800087079200010 |
九、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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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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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国土资源局 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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