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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浦国土告字〔20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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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元/m2) | 容积率或建筑层数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郑家坞镇霞浦路 | 865 | 商业住宅 | 四层 | |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8 | 1100(设有保留价) | 2 | 郑家坞镇霞浦路 | 4347.2 | 住宅 | ≤1.5 | ≤36% | 20% | 70 | 30 | 380(设有保留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6年10月8日16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6年9月18日至2006年10月8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10月8日8时至2006年10月8日16时,到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6年10月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流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10月23日17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加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23日17时。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06年10月9日9时,地点在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8时至2006年10月23日17时在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挂牌,在挂牌交易截止时仍有两个竞买者要求报价的,则浦江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浦江县支行
帐 号:012269000000079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9)4114280、(0579)4126028
联 系 人:周成娟、王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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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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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0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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