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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公 示
  按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规定,以下用地项目我局已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现予以公布。

序号
出让依据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面积(亩)
用途
容积率
出让年限(年)
土地使用条件
公示时限
意向用地者
1
抄告单〔2018〕183号 、余发开核[2018]2号
XY2019-003
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路东侧、8号路北侧
87.2205
中小学用地(A33)
0.6-1.0
50
按批准的规划文件
5天
杭州领际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规定,在公示时限内,如有异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公示有限期为5日,联系地点: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928号世纪大厦。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88551902
  
  

联系方法: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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