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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国土储告字〔20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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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0615 | 平度市福安花苑以东,泉州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及规划南京路以南 | 143163 | 商业住宅 | 商业40住宅70 | ≤1.2 | ≤28 | ≥35% | 11500 | 1200 | 0616 | 平度市福安花苑以东,泉州路以西,天津路以南及规划南京路以北 | 108378 | 商业住宅 | 商业40住宅70 | ≤1.2 | ≤28 | ≥35% | 8500 | 900 | 0617 | 平度市文丰小区以东,泉州路以西,天津路以北 | 63720 | 商业住宅 | 商业40住宅70 | ≤1.2 | ≤28 | ≥35% | 4500 | 500 |
上述地块住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和拍卖出让文件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6年10月9日至2006年10月30日,到平度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郑州路410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10月23日至2006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平度市郑州路410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2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6年10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6年10月31日上午10时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五楼拍卖大厅举办(青岛市巫峡路9—11号)。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平度市国土资源局的变更通知为准。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平度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平度市支行
帐号:37101997906050472818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度市郑州路410号
联系电话:0532—88376558
联系人:李锡俊、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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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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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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