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GJ201910 | 宗地面积: | 111371.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河圩A地块位于叠彩区南洲大桥以北,漓江以东,C03地块位于叠彩区规划大泗路以东,东外环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为70年、商服用地40年 | 容积率: | 见备注 | 建筑密度(%): | 见备注 |
绿地率(%): | 见备注 | 建筑限高: | 见备注 | 土地用途: | 见备注 |
| | 保证金: | 4440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招标出让文件。 |
起始价: | 22200万元 | | 增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1、资信(金)证明:不少于22200万元; |
2、依据规划设计条件,此次出让的宗地由10个地块组成,规划编号为A地块(A01-01-01、A01-02-01、A02-01、A02-02、A03、A04、A05-01-01、A05-02)及C03地块(C03-01、C03-02-01)。依据市自然资规条[2019]1号文,各地块的规划指标如下: |
3、(1)A01-01-01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居住(居住用地及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3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5855平方米,容积率≤1.77,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控制高度9-15米(建筑高度控制按建筑屋脊高度控制。沿漓江干流河道常年水位线100米管理范围线第一排建筑屋脊高度不超过9米,并且沿漓江干流河道常年水位线100米管理范围线至大泗路西侧建筑屋脊高度逐级递增至15米)。 |
4、(2)A01-02-01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850平方米,绿地率65%,作景观绿化用地,必须对社会公众开放。 |
5、(3)A02-01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居住(居住用地及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3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653平方米,容积率≤1.5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控制高度9-15米(建筑高度控制按建筑屋脊高度控制。沿漓江干流河道常年水位线100米管理范围线第一排建筑屋脊高度不超过9米,并且沿漓江干流河道常年水位线100米管理范围线至大泗路西侧建筑屋脊高度逐级递增至15米)。 |
6、(4)A02-02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241平方米,绿地率65%,作景观绿化用地,必须对社会公众开放。 |
7、(5)A03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居住(居住用地及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3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4728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控制高度18米。 |
8、(6)A04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470平方米,容积率≤1.3,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控制高度12-15米(沿地块西面界线至大泗路西侧建筑高度逐级递增)。 |
9、(7)A05-01-01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6861平方米,容积率≤1.19,建筑密度37%,绿地率30%,控制高度9-15米(建筑高度控制按建筑屋脊高度控制。沿漓江干流河道常年水位线100米管理范围线第一排建筑屋脊高度不超过9米,并且沿漓江干流河道常年水位线100米管理范围线至大泗路西侧建筑屋脊高度逐级递增至15米)。 |
10、(8)A05-02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642平方米,绿地率65%,作景观绿化用地,必须对社会公众开放。 |
11、(9)C03-01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混合式住宅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143平方米,容积率1.85,建筑密度30.8%,绿地率30%,控制高度18米。 |
12、(10)C03-02-01地块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混合式住宅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4935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控制高度18米。 |
13、(11)控制指标中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控制,绿地率为下限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