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 ||||||||
编号:太规建规(2005)18号 | ||||||||
建设项目坐落位置 | 江干区西侧、陆红公路东侧,浏陆北侧地块 | 建设工程须同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如与本要点相抵触时,及时与我局联系 | ||||||
序号 | 规划设计要点 | 内容 | 序号 | 规划设计要点 | 内容 | |||
1 | 用地性质 | 商业及住宅 | 6 | 建筑退让 | 退道路红线 | 建筑后退到浏太路道路红线(路幅34米)不小于50米,后退陆红公路不小于10米 | ||
退用地边界 | 建筑四周离界距离按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2 | 建设内容 | 宾馆、娱乐等商业用房及住宅用房(住宅用房建设用地及建筑面积均不大于40%) | 退河道控制线 | 建筑后退规划河道驳岸不小于15米 | ||||
其它 | 满足消防、抗震等防灾要求 | |||||||
3 | 用地范围 | 四至 | 江干区西侧、陆红公路东侧,浏陆北侧地块(具体位置见规划红线图) | 7 | 道路 | / | ||
用地面积 | 约22957平方米(约34.4亩) | 8 | 管线 | 所有管线入地 | ||||
4 | 建设控制 | 容积率 | ≤1.6 | 9 | 市政公用设施 | 雨污分流,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 ||
建筑密度 | ≤35% | 10 | 公共设施 | 商业都设置停车场、垃圾箱、配电房、对外一类水冲式公用公建配套设施。住宅部分设置物业管理用房200平方米、垃圾箱、配电房等公建配套设施,其他公建配套设施、规模按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的要求设置,并满足太仓市相关规定要求。 | ||||
绿地率 | ≥40% | 11 | 景观要求 | 建筑造型美观,风格现代 | ||||
建筑限高 | 32≥建筑高度≥15 | 12 | 其他要求 | 1、规划实施时保护好标志及原有古树名木和其他大树绿化。 2、根据《苏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 3、按规定要求设人防工程,并报市人民防办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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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口方位 | 陆红公路 | 主要报审材料 | 现状图 | 方案套在现状图上 | ||||
停车 | 机动车(面积或泊位) | 结合人防工程设地下车库,不得单独另设地面车库,并考虑足够的地面停车位。商业对外停车位按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辆设置。住宅停车位按总户数的100%设置。 | 总平面图 | 注明与周边地块内建筑距离及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 | ||||
非机动车(面积或泊位) | 结合人防工程设地下车库,不得单独另设地面车库,并考虑足够的地面停车位。商业对外停车位按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0辆设置。住宅按每户2辆设置。 | 建筑平、立面、剖面图 | 注明平面尺寸、层高及檐口高度 | |||||
5 | 建筑间距 | 建筑日照间距系数≥1.36 | 管线综合图 | 注明线路走向、标高 | ||||
效果图 | 2个以上沿路建筑及住宅单体里面效果图 | |||||||
备注 | 上报2个以上方案,深度法则《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要求,文本统一为A3规格,主要报审材料提供6套文本、1套电子文档、方案报太仓市规划建设局审批。 | |||||||
太仓市规划建设局 | ||||||||
2005-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