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土地利用“六不允许”

http://www.cnestate.com  新华日报  2004/9/22

  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近日,扬州市明确土地利用“六个不允许”,即不允许违规圈地、不允许越权审批、不允许未批先用、不允许擅自减免地价、不允许违章供地、不允许克扣农民利益。

  扬州市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清理、整合,确保整改措施到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坚持按项目、按产业政策、按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投资强度要求提供用地,对建设项目用地加强规划预审管理。加强省级开发区建设,对开发区布局、功能定位、产业结构等方面进行优化。依法实施征地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征地补偿费用必须一次足额补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