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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椒江分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6—83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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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建设用地规划要求
建设用地名称:台州市椒江区飞跃3号区块(台州市飞跃花园)
一、 地块用地范围及面积
1、地块用地范围:西至牛轭,后邱村留地,南至洪三路,东至16米规划道路,被至后邱河。
详见图
2、地块用地面积:一期49986.34㎡(74.98)亩,其中道路带征面积7146.7㎡,河道带征面积1440㎡。
二、 地块主要控制指标:
1、建筑物性质规定为:商住
2、建筑容积率:小于、等于1.208
3、建筑密度:不大于30%
4、绿地率:不大于30%
5、总建筑面积:约5000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
6、建筑高度:控制在50米以下。
7、停车场面积:按拟建设内容,根据我国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确定面积。
8、建设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洪三路不少于5米,东规划道路不少于4米。
祥见图。
9、室外地坪的设计标高:吴凇高程系统另定米。
三、 公益工程一般有厕所,汽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变配电系统,公共配套工程:道路上、下水道、绿化、邮电、电力等,及其他需要公益工程。
四、 其他要求:
1、小区规划要注意布局合理,方便生活,对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布局、交通组织、环境景观、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做重点研究,创造出优美宜人的环境空间,规划布局应便于分期实施。
2、住宅单位设计要合理适用、布局要满足朝向、日照、通风、景观和空间的要求,住宅面积标准要适应不同层次的需求、创造富有个性、时代感的建筑造型,住宅的色彩、风格要在协调中求变化,使小区既具整体性,又有场所的识别性。
椒江区规划委员会管理办公室
200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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